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9号议案的办理意见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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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照曦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制定和出台〈辽宁省粮食储备管理条例〉的议案》已收悉。非常感谢代表们对我省储备粮管理工作的关注,我局对此项议案非常重视,已组织相关处室认真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安全,把粮食储备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我省建立地方储备粮制度20多年来,经多次调整和布局,总体看,区域布局基本合理、品种结构搭配基本到位。我省2016年出台了《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对加强我省粮食安全储备与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一直以来,我们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储备粮管理制度体系,完善轮换机制,开展智能化项目建设和推广科学储粮等举措,确保我省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

为加强粮食储备管理、确保储备安全,切实解决粮食储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堵塞漏洞,防范化解风险,提升粮食储备服务宏观调控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更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9831日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8号)。2019912日,省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会议决定要制定出台《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时还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我局已将《条例》立法相关工作纳入2020年重要工作日程。按照省人大财经委工作部署,我局作为牵头单位,积极与省司法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农发行辽宁分行等部门进行沟通,推进《条例》的立法工作,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是于227日印发《条例》立法工作方案,成立《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部署有关工作;二是研究起草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将于7月底完成意见征求工作;三是已向省司法厅提交《条例》的立法立项申请,计划于8月上旬会同省司法厅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省人大工作部署要求,抓紧推进《条例》立法各项工作,争取早日颁布。

 

 

 

 

                          省粮食和储备局

                          202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