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党委办公室(秘书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联系电话:024-23447063
(二)财务审计处。拟订有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预决算和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管理相关资金,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24-23447352
(三)粮食储备处。拟订粮棉糖储备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收购、储存、轮换、调拨、销售等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地方储备粮棉糖管理,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24-23447251
(四)规划建设处(政策法规处)。研究提出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联系电话:024-23447292
(五)安全仓储与科技处。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联系电话:024-23447291
(六)执法督查处。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024-23447871
(七)物资储备处。组织实施辽宁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做好重要物资储备工作,承担全省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统计工作。联系电话:024-23990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