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局和省纪委监委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2022年1月11日,省局在沈阳召开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调度督导工作会议,省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局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沈抚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处)长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要求,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粮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视频会议和国家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督导组视频会议精神,听取和调度各地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对专项整治等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凝聚共识,推动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会上,各市粮食和储备局负责同志分别就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地方储备粮管理考核情况;地方储备粮储备资格整治情况;2021年秋粮收购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等6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省粮食和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于衡同志就全省进一步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地方储备管理情况考核以及秋粮收购工作做了重要讲话。
会议认为,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纪委监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履职尽责,聚焦突出问题,自觉对标看齐,勇于担当作为,自查问题刀刃向内,相关工作特点显著。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做好粮食流通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二是扎实开展“亮剑 2021”专项执法行动,全省敢于斗争,动真碰硬,形成了一定的声势和影响。三是提前谋划,及早准备,落实秋粮收购工作。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职,积极作为,抓紧抓好,切实保障粮食安全,让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放心,让全省人民安心!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使命感责任感。二是坚定扎实、持续用力,将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三是总结经验、吃透政策,切实做好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四是高度负责、精心组织,确保秋粮收购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