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沈阳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竣工决算评审服务工作,邀请贵公司(所)按我单位要求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宜如下:
1、报价企业为具备竣工决算评审服务资质、经验丰富且高度负责的合法企业,期间不间断经营,在组织询价期间,报价企业无未结诉讼纠纷等问题。
2、报价企业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报价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条例,无违法违规记录。
4、报价企业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报价文件应包括:一次报价表(含税价格)、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为其他单位提供相关项目服务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以上资料均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6、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0时。
7、递交报价文件地点: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皇姑区宁山东路29号242室)。
8、有关此次询价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单位咨询。
采购单位: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大转湾社区
联系人:洪宇 联系电话:13940540307
附件:1.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情况
2.总体要求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
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