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需有资质的汽车租赁公司提供业务租车及通勤车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就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业务租车及通勤车服务项目,邀请相关公司按我单位要求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宜如下:
1.报价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期间不间断经营,在我中心组织询价时,供方企业无未结诉讼纠纷等问题。
2.报价企业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报价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无违法违规记录。
4.报价企业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报价文件应包括:一次报价表(含税价格)、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相关服务证明,无违法记录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6.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5年5月22日15点前。
7.递交报价文件地点: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242室。
8.有关此次询价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单位咨询。
采购单位: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29号
联系人:宁阳阳13354242678
附 件:1.无违法记录证明
2.工作车辆租赁报价单
3.通勤车辆采购要求
4.通勤车服务报价单
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9日
附件1
无违法记录证明
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
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问题,后果自负。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工作车辆租赁报价单
车型 |
起价(元) |
高速、过桥、停车费(元) |
起价是否含公里(元) |
超出公里(元/公里) |
超出8小时收费(元/小时) |
商务车(7座) |
500元 |
甲方负责 |
含100公里 |
3元 |
免费 |
考斯特(18—20座) |
800元 |
甲方负责 |
含100公里 |
3元 |
免费 |
大巴(55座) |
900元 |
甲方负责 |
含100公里 |
4元 |
免费 |
备注:以上报价均含税,增值税普通发票。工作时间(8小时);上午8:00至下午5:00(午餐及午休1小时),如因业务需要工作延迟约1.0—3.0小时。车辆需为8年以内生产,应定期保养,租赁期间确保轮胎、刹车、电瓶等部件安全可靠。
附件3:
通勤车辆采购要求
1.费用标准:租赁收费标准上限为350元/天/台。临时用车费用不超过6.0元/公里 。
2.路线站点:全程设置7个站点,往返路程约50公里。
3.车辆要求:车辆需为8年以内生产的七座商务车,应定期保养,租赁期间确保轮胎、刹车、电瓶等部件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