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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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已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将于530日(星期)开始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4516日,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见附件1)。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且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其他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内容主要有: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政治面貌、专业、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以及岗位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能力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及岗位要求信息进行审查。请考生按下列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有效的审查资料:

  1.辽宁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考生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专升本的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4.已参加工作的考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2)。

  5.2024年应届毕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交签字盖章的《按期毕业证明》(模板见附件3)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6.所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应由考生本人参照模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全文手写一份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

  7.报考人员如果具备招聘条件以外的情况,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考取英语及其他方面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也可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在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外,还要将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一份、按上述序号顺序活页装订成册后在现场上交(复印件由工作人员留存,不予返还)。

  三、资格复审权限及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5309:00-11:00,地点设在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粮油片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29号,具体等候室及复审室请以当日现场指引为准。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安排1.考生签到。2.由审查员对考生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进行逐项核验,确认通过资格复审后,审查员和考生在《报名登记表》规定位置签字。3.考生将签字后的《报名登记表》及上述所需复印件,上交至现场审核处,经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其他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及材料要求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无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近期应密切关注了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并请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并实行诚信承诺制。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4.联系电话:024-86860360

  附件:1.2024年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按期毕业证明

  4.考生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