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询价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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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决中心为员工上下班出行问题,中心设立两条通勤线路南线(应乘坐7,常规乘坐4-5人);北线(应乘坐7,常规乘坐4-5人),合计费用标准500元/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现就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通勤租赁服务项目,邀请贵公司按我单位要求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宜如下:

  1、报价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期间未间断经营,在我中心组织询价及投标时,供方企业无未了结诉讼纠纷等问题。

  2、报价企业应具备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

  3、报价企业自持车辆数量材料(运营许可证、行车执照)

  4、报价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条例,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无法违规记录且车辆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交通事故;并出具良好引用信息的声明(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报价企业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行贿行为。

  6、报价文件应包括:一次报价表(含税价格)、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7、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42810时。

  10、递交报价文件地址: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11、有关此次询价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单位咨询。

  采购单位: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大转湾社区

  联系人:陈姝联系电话:13889254905

  佟强联系电话:13898802728

  附件:1、通勤线路

   2、 通勤车辆租赁报价单

   3、 供货商良好信用信息声明

  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

  202425

  附件1

  通勤车线路图

 

  附件2

 

  注:1.通勤线路需要每天往返

  2.接送时间:上班8:30之前到达中心,下班16:00之前到达中心

  附件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

  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

  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后果自负。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