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和储备局关于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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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规范行政执法,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建立了《辽宁省粮食在地协调监管工作机制》《辽黑两省国家12325监管热线转办线索核查协调联动机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区域联合执法战略合作协议》构建辽宁省粮食购销领域协同监管格局,全面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成立了工作专班,印发了《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方案(试行)》,指导全省粮食和储备系统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是开展“三项制度”专项行动。印发了《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动方案》,围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等7类23项重点任务,全力推进全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切实提高全系统行政执法效能。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印发了《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在全系统范围内部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了全省粮食行业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工作,对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进一步提升。五是开展破坏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不公开、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巩固集中整治工作成果。六是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省局在官方网站公示了新修订的《辽宁省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试行)》,并组织各市对各地执行的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进行了公示,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七是加强行政应诉等工作。通过检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司法建议反馈率等情况,推动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效全年无出庭应诉、司法建议,无信访案件、无12345行政执法投诉案件、无主动问责及处理案件,无纪检部门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

  (二)强化执法监督,完善制度体系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制定了《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规定(试行)》。印发了《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进行了动态补充。为强化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印发了《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印发了《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动态调整了《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三)加强检查督导,保障流通秩序

  一是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将“辽宁省粮食安全责任制领导小组”调整为“辽宁省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领导小组”。完成了2022年度市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逐级推动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制度落实,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督查,进一步筑牢保障粮食安全基础。完成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发行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324人参加了动员培训。各市、县(区、市)共派出42个督导工作组,实地督导辖区内纳入检查范围的146户企业全面开展自查;局组成3个抽查组,对沈阳等6个市的46个企业进行了抽查。检查出重点问题共计48,全部整改完毕。三是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印发《关于开展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开展《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开展省级储备粮政策执行考核和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印发《辽宁省地方储备粮政策执行情况考核方案》《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省局组成抽查组正在开展2023年度全省地方储备粮政策执行情况考核和秋粮收购专项检查收购工作五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举办全省2023年秋粮收购监管暨12325监管热线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有效提升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的自觉意识和法律观念。

  (四)开展法治培训,夯实法治基础

  组织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教育培训;参加了2期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举办的案件查办经验交流会和法治培训讲座开展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 踔力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为主题的专项培训,对全系统各单位行政执法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开展教育培训。会同省委党校联合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统筹推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充实各级行政执法力量,夯实人才基础,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五)做好科技保障,完善监管手段

  加强粮食购销领域信息化建设积极做好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试点库建设工作,为持续落实《辽宁省开展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验证试点工作计划》制定了《粮库信息化配套设施建设指南全面推动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丰富粮食购销领域监管手段。

  (六)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积极利用世界粮食日、粮食安全周宣传活动。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妇联举行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辽宁主会场活动,科普粮食安全知识,倡导“珍惜粮食,光盘餐饮”理念,弘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美德,营造爱粮节粮良好氛围。全年在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粮油市场报等媒体宣传11次,有利推动了全行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

  二、下一步打算

  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活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准确把握行政执法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证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加强粮食行业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把培养高素质行政执法人才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健全行政执法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完善相关激励措施,努力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行政执法人才,为推动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省粮食和储备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