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政府信息公开

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是通过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08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140条,统计信息158条。通过《辽宁日报》《辽宁新闻》《粮油市场报》等各类新闻媒体发布重要工作动态信息70余条。二是认真落实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及时做好政策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方案。三是完善舆情回应工作流程,不断提升舆情应对的能力和水平,处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8890(民心网)信访咨询平台信访咨询10余件,并全部在时效要求内予以解答反馈。四是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及时更新信息,按时主动公开文件。五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办理流程,明确责任分工,严格答复时限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网站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形式比较单一,有待丰富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有进一步提升空间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性、时效性有待提升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局将争取相关部门丰富本单位网站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夯实基础、改进方法,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下一步,省粮和物资储备据将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平台建设使用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深入查找不足、分析原因,不断完善、定期更新公开内容,及时配合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