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粮食和储备局(发展改革委),沈抚示范区发改局:
2020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修订印发了《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为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考核的激励引导作用,我局结合全省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辽宁省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度开始执行。
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2月15日
辽宁省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进一步做好粮食流通统计和监测预警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考核的激励引导作用,着力提升统计工作质量水平,我局制定了《辽宁省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一、统计报表数据
此项满分660分,具体分项情况为:
粮食购销存统计月报,每期10分,总分120分。
粮油省际间流向月报,每期5分,总分60分。
收购进度五日报,按照上报期数计分,总分80分。其中“收购进度”与 “从生产者购进(省内)”、“当地粮食产量”、 “农户余粮数量”等关系合理10分。
粮油价格监测周报,按期计分,总分100分。
粮食产业经济统计季报,每期15分,总分60分。
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总分120分。其中,粮食年度调查30分;食用植物油年度调查30分;农户存粮专项调查30分;城乡居民固定调查户基础数据30分。
粮食统计年报,总分120分。其中,粮食购销存统计年报20分;粮油省际间流向年报20分;粮食产业经济统计年报20分;粮油仓储设施统计年报20分;粮食从业人员统计年报20分;粮油科技统计年报20分。
各类统计报表按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评分。按规定时间报出的,即为报送及时;统计指标、计算口径和填报范围完全符合规定的,即为报表完整;报表经过严格审核把关,各项数据无差错的,即为报表准确。迟报依该项总分酌情扣1-2分/天;错报及时改正并依该项总分酌情扣1-2分/处;漏报不得分。
二、统计监测报告
此项满分200分,具体分项情况为:
配合做好粮食监测预警工作,总分20分。
粮食统计年度报告,每项满分20分,总分100分。
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报告满分20分。
月度统计分析,对本月粮食购销存、价格监测、秋粮收购或近几月来累计数据进行分析,每月底前报送至省粮食和储备局,每期满分5分,总分60分。
其他优秀的统计分析,被省粮食和储备局选送至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的,酌情加分。
撰写的统计分析和调查报告必须符合规范和要求,要做到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统计分析和调查报告,根据分析报告的质量和时效性情况综合评分。
鼓励各地创新开展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工作,监测预警类信息(含统计分析)报告市级党委、政府并采用的;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的;相关粮食监测预警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或者经主流媒体刊登报道的,有其他创新工作情况并及时报送省局的,酌情加分。
三、统计制度和队伍建设
此项满分100分,具体分项情况为:
明确了统计负责人、统计分管领导20分;配备了能够满足统计工作需要的专职统计人员40分;建立了统计人员AB角制度20分;组织市(县)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20分。
四、临时性统计工作
由于工作需要,对于承担其他相关统计调查、提供分析材料,以及抽调人员参与统计检查、形势会商等临时性工作的, 将根据具体工作量酌情给分,总分上限不超过40分。
五、考核评比
(一)先进单位。先进单位通过按上述记分方式计算的总分产生, 先进单位比例为市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个数的50%。
(二)先进个人。先进个人名额按统计项目分配,以统计报表和统计报告得分排序。
粮食购销存流转统计(包括收购进度、月报、年度报告、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6名;
粮食产业经济统计(季报、年报、年度报告),3名;
粮油仓储设施和粮油科技统计(年报、年度报告), 3名;
粮食从业人员统计(年报、年度报告), 3名;
粮油价格监测(周报),3名。
六、其他事项
1.粮食流通统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每年进行一次。为确保评比活动公开、公平和公正,省粮食和储备局将在每个季度末公示各地得分情况。
2.对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省粮食和储备局有关部门在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和粮食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中查出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3.考核评分作为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考核指标的评分依据。
辽宁省粮食流通统计考核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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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分值 |
|
总分 |
1000 |
|
统 计 报 表 数 据 |
小计 |
660 |
粮食购销存统计月报 |
120 |
|
粮油省际间流向月报 |
60 |
|
收购进度五日报 |
80 |
|
粮油价格监测周报 |
100 |
|
粮食产业经济统计季报 |
60 |
|
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 |
120 |
|
粮食年度调查 |
30 |
|
食用植物油年度调查 |
30 |
|
农户存粮专项调查 |
30 |
|
城乡居民固定调查户基础数据 |
30 |
|
粮食统计年报 |
120 |
|
粮食购销存统计年报 |
20 |
|
粮油省际间流向年报 |
20 |
|
粮食产业经济统计年报 |
20 |
|
粮油仓储设施统计年报 |
20 |
|
粮食从业人员统计年报 |
20 |
|
粮油科技统计年报 |
20 |
|
统 计 监 测 报 告 |
小计 |
200 |
配合做好粮食监测预警工作 |
20 |
|
粮食统计年度报告 |
100 |
|
粮食购销存统计年度报告 |
20 |
|
粮食产业经济统计年度报告 |
20 |
|
粮油仓储设施统计年度报告 |
20 |
|
粮食从业人员统计年度报告 |
20 |
|
粮油科技统计年度报告 |
20 |
|
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报告 |
20 |
|
月度统计分析 |
60 |
|
统计队伍建设 |
小计 |
100 |
明确了统计负责人、统计分管领导 |
20 |
|
配备了能够满足统计工作需要的专职统计人员 |
40 |
|
建立了统计人员AB角制度 |
20 |
|
组织市(县)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 |
20 |
|
临时性统计工作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