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对中粮辽宁银鼎米业有限公司粮食产业园区项目进行项目验收工作,该项目总投资4649.46万元。
二、相关要求
(一)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4)对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较为了解,曾参与行业项目咨询评估工作(提供合同)。
(5)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其他要求:
项目验收后,需向我方提供正式的验收报告。
预算资金: 5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日起1年。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起7日。
请有意向的有关单位于12月1日17:00将有关材料密封送至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人:牛天瑞,联系电话:024-23447290。
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