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印发2024年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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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沈抚示范区发改局,省(中)直粮油仓储企业管理机构,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为重点,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任务: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和清醒头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作为最现实的“国之大者”,要一手抓振兴发展、一手抓安全稳定,努力实现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不断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切实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创造良好环境。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坚持“两个至上”和“两个根本”,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监管范围,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各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及相关配套文件。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动员部署,细化年度目标,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确保2024年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各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一规定两守则”和《辽宁省粮食仓储企业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等有关要求,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治理信息台账”等,形成闭环清零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切实加强出入仓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粉尘清理作业、电动车管理等重点环节,严防粮堆埋人、中毒窒息、粉尘爆炸等事的发生。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明确和细化排查整治的事项、内容、频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导企业单位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

  、巩固安全生产整改成果

  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两个专题,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制度措施制定情况进行“回头看”,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持续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整治。坚持“四不两直”检查及专家指导服务、适时通报方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察暗访。

  、强化重要节点安全防范

  切实强化节日、两会、秋粮收购、重大活动等重要时点和异常气候情况下的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持续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落地,确保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认真做好汛期防汛、冬春防火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积极做好“六大提升行动”等重点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协议,切实强化现场管理,认真落实安全培训,确保在建项目的顺利实施。

  、认真做好用电防火安全工作

  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消防法》、用电管理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责任,健全消防制度,治理“九小场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完善消防设施,加强消防培训,确保消防安全。各企业单位要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强化季节性火灾防范,重点对用火用电、大功率用电设备使用以及违规拉线接线问题,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各部门和企业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认真开展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使单位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各企业单位要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活动,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日等活动,使用“安全生产培训”APP,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

  、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重点突出主要负责人履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较大以上风险管控、安全生产培训等内容,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防控措施,挂牌督办整改,确保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随清,实现清单化、规范化、项目化和制度化

  、加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

  各级粮食和物资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人员配置和日常维护等处于安全状态,对需更换老旧失效、存在隐患的设备设施,要立即更换和配备,确保其具备相应能力,更要按照规定标准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体系,规范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行为,更好发挥安责险在安全生产中的风险防控、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

  、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畅通

  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坚持底线思维,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确保应急时快速响应,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等安全工作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遇重大情况,要按要求时限及时报告。要制定多重应急处置方案,随时准备好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态风险。

  安全生产是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性工作,各市、各单位要把抓好当前安全生产与促进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促进两不误,保持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稳定态势,为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提供基础保障。

  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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