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拨付临储玉米和最低收购价粳稻质检、监管费用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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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根据《辽宁省2013年中央政策性粮食补贴管理办法》(中储粮辽〔2014〕89号),依据中储粮辽宁分公司提供临储粮数量,拨付你单位2018年第四季度、2019年第一季度临储玉米和最低收购价粳稻质检、监管费用补贴;依据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物流有限公司(北方物流有限公司)提供临储粮数量,拨付你单位2014年产玉米2016年12月至2019年3月和2015年产玉米2015年12月至2019年3月质检、监管费用补贴;依据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物流有限公司(营口储运有限公司)提供临储粮数量,拨付你单位2014年产玉米2016年12月至2018年末和2015年产玉米2015年12月至2018年末质检、监管费用补贴。

  一、补贴情况

  本次拨补你单位质检、监管费用补贴总额1681.873951万元,其中临储玉米16726139.51万元,最低收购价粳稻9.26 万元,列2019 年度2220199“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预算支出功能科目。

  二、有关要求

  质检、监管费用补贴资金由我局随文直接拨付你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按照有关规定各市拨付到县级的监管补贴应不低于省拨补贴的60%。请加强补贴资金管理,设置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并做好县级补贴资金使用的指导、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