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04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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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跃放委员:

你的《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建设,为国有粮食企业在辽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第12030046号提案)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支持和鼓励我省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降低市场运行成本和融资成本,促进企业市场活力和创新能力发展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局围绕优化服务、营造便利环境,积极为国有粮食企业减负、增信、融资提供便利,推动全省粮食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 持续加强政策支持,重点帮助国有粮食企业

    2016年出台的《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辽宁省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标准》中,明确我省地方储备粮油的承储企业必须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点支持了目前承储着地方储备粮油的102家国有粮食企业。几年来,我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文件,对地方储备粮承储资格的认定和布局、品种、数量的调整都认真执行有关要求,切实落实好国有粮食企业承储地方储备粮的政策。

二、优化服务,做好企业免税工作

为切实减轻粮食收储企业负担,深入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精神,确保承担储备粮油业务的国有企业享受国家的免税政策,积极与省财政、税务部门沟通,简化免税企业申报程序,及时组织收储企业申报免税政策,及时完成了历年辽宁省地方储备粮油企业免税名单公布工作,每年100余家国有粮食企业免税近8000万元,切实减轻了储备粮油企业负担。

三、完善全省粮食信用保证基金,发挥主渠道作用

201912,我局联合省财政厅、省银保监局、省农发行共同印发了《辽宁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针对原玉米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涵盖企业范围小、基金涵盖粮食品种单一、基金规模相对较小,做出相应调整和完善。一是扩大了基金适用范围参照其他粮食主产省做法,结合辽宁省种植结构实际情况,由原来单一玉米品种扩大到玉米、稻谷、杂粮等主要粮食品种,同时将饲料加工及粮食深加工企业纳入基金参与企业范围二是适当增加了基金规模。由原规模的1亿元增加到2.5亿元,其中辽宁省财政利用中央粮食风险基金出资0.5亿元,增加0.3亿元,省财政投入增幅达150%三是明确了企业准入和禁止行为。要求企业信用等级BB级(含)或相应等级以上,有效仓容1万吨(含)以上,年收储能力3万吨(含),参与企业不得参与民间借贷、不得偏离主业、不得随意对外担保、不得体外循环企业资金等。截至520日,参与企业27家,缴存基金9400万元,银行审批贷款25.3亿元,发放粮食收购贷款9.9亿元。粮食信用保证基金保障了收购资金供应,防范化解了粮食市场化收购贷款风险。

四、开展粮库智能化项目建设,以科技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发展

按照国家总体安排部署,2018年我省启动了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该工程共分为两期,总投资2.18亿元,包括47个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智能化设施改造与信息化系统应用和省级储备管理平台以及53个市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粮库智能化基础设施改造与信息化系统应用。截至目前,一期工程实现了粮情数据、安防视频、视频会议等系统的互联互通,达到了设计要求。我局已实现了与国家局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二期工程市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粮库智能化基础设施改造与信息化系统应用已完成全部硬件、软件建设工作,与省级管理平台对接正在调试。通过开展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着力解决粮库经营管理粗放、运行效率低下、业务协同能力不足、信息流转不畅等问题,为国有粮食企业在辽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政策支持、财税金融支持,以及税收优惠方面,继续重点帮助国有粮食企业,为促进企业降本增效,为行业发展提供更大助力。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省粮食行业发展的支持,对国有粮食企业发展的关注。

 

                           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611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