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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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是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关键之年。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等有关部门悉心指导下,省粮食和储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年法治建设总体情况

  (一)优化机构职能,发挥政府作用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辽事通APP上线粮食收购资格备案手机亮证功能,推进企业粮食收购资格备案“秒批秒办”,加快推进粮食收购服务智能化、便利化、集成化,通过辽事通、小程序等查看已办理的电子证照,解决了传统证照线下传递效率低等问题,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服务效能。二是开展省政府文件清理。开展废止和失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为法治辽宁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三是开展破坏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不公开、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巩固集中整治工作成果。

  (二)完善制度体系,推进依法治理

  一是推进立法进程。向省司法厅申请《辽宁省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资格认定办法》列入省政府规章立法计划,会同省司法厅先后在辽阳、大连、鞍山、丹东、上海、湖北等地开展了立法调研工作,召开专家论证会,推进了政府规章立法进程。该项工作因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明确的原因,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完善省级储备粮管理细则,起草了《辽宁省省级储备粮仓储管理细则》《辽宁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细则》《辽宁省省级储备粮质量管理细则》。三是加强文件审查力度。充分运用法律专家委员会及法律顾问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累计出具法律意见书30份,保障了全局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完善制度体系。印发了《省“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推进“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制定了《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规定(试行)》《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规定(试行)》《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动态调整了《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三)强化依法决策,提升执行能力

  一是推进依法决策。组织学习《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依法决策,健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法律专家委员会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等意见,持续推动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二是履行法定程序。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开展调研。三是加强决策执行。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主体责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加强重大决策后评估工作。

  (四)规范行政执法,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建立了《辽宁省粮食在地协调监管工作机制》《辽黑两省国家12325监管热线转办线索核查协调联动机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区域联合执法战略合作协议》,构建辽宁省粮食购销领域协同监管格局,全面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成立了工作专班,印发了《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方案(试行)》,指导全省粮食和储备系统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三是开展“三项制度”专项行动。印发了《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动方案》,围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等7类23项重点任务,全力推进全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切实提高全系统行政执法效能。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印发了《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在全系统范围内部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了全省粮食行业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工作,对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进一步提升。五是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省局在官方网站公示了新修订的《辽宁省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试行)》,并组织各市对各地执行的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进行了公示,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六是完成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发行联合印发了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实施方案,对全省开展粮油库存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七是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印发了《关于开展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开展《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八是开展省级储备粮政策执行考核和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印发《辽宁省地方储备粮政策执行情况考核方案》《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省局组成抽查组正在开展2023年度全省地方储备粮政策执行情况考核和秋粮收购专项检查收购工作。九是加强12325宣传,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举办全省2023年秋粮收购监管暨12325监管热线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有效提升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的自觉意识和法律观念。

  (五)完善应急机制,提升应急能力

  一是健全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省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定印发了《辽宁省省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范(试行)》,加快推进储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开展省级应急救灾物资管理工作考核。三是开展全省救灾物资应急演练,签订辽宁省救灾生活物资紧急采购协议,有效提升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应急事件能力。

  (六)加强纠纷化解,促进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行政应诉,通过检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司法建议反馈率等情况,推动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效。二是参加旁听庭审。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旁听庭审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在线旁听庭审活动,切实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七)加强制约监督,做好督察整改

  一是深入开展“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召开全省警示教育现场会议,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地方储备粮管理、政策执行情况考核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二是做好督察整改。根据《关于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整改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认真梳理我局法治建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报送了《关于报送法治建设反馈问题整改措施的函》,建立了工作台账,及时对照销号,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部署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工作,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八)做好科技保障,完善监管手段

  加强粮食购销领域信息化建设,积极做好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试点库建设工作,为持续落实《辽宁省开展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验证试点工作计划》,制定了《粮库信息化配套设施建设指南》,全面推动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丰富粮食购销领域监管手段。

  (九)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法治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年报制度。按规定报送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并在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二是加强法治培训。组织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教育培训;参加了2期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举办的案件查办经验交流会和法治培训讲座。开展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 踔力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为主题的专项培训,对全系统各单位行政执法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开展教育培训。会同省委党校联合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统筹推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充实各级行政执法力量,夯实人才基础,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开展全方位法治宣传工作,积极利用世界粮食日、粮食安全周宣传活动。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妇联举行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辽宁主会场活动,科普粮食安全知识,倡导“珍惜粮食,光盘餐饮”理念,弘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美德,营造爱粮节粮良好氛围。全年在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粮油市场报等媒体宣传11次,有利推动了全行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

  (十)坚持党的领导,提升法治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高度重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每月党支部党建工作要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开展学习。二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制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方案》,领导干部通过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和专题研讨等方式开展宣讲。三是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测试。下发了《省粮食和储备局关于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测试的通知》,紧扣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治性要求开展知识测试。

  (十一)健全领导机制,推动责任落实

  局党组书记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了《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局领导的示范带动,局党组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引领作用,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法律法规,切实发挥党组带头学法、带头普法的表率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是受财政经费因素影响,法治宣传方式较为单一。不少单位在普法过程中还是依靠宣传单、宣传板报、横幅、标语、讲座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针对性不强、寓教于乐性不高、吸引力不大、缺乏理解运用,收不到普法的实际效果。

  二是由于体制改革原因,目前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力量不足。

  三、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学法机制。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机制,结合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全体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建设能力。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结合“八五普法”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世界粮食日等节点,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开展普法宣传,扎实做好宪法等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懂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是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活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准确把握行政执法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证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建设新时代法治人才队伍。把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健全法治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完善相关激励措施,努力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为推动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